港珠澳石屎壓力測試涉造假 政府須額外花費5862萬公帑覆核
發布時間: 2018/07/26 13:34
最後更新: 2018/07/26 13:42
港珠澳大橋項目疑爆出石屎壓力測試報告造假,土木工程拓展署承判商嘉科工程顧問有限公司的19名前實驗室職員,涉嫌向署方提交虛假石屎壓力測試報告,偽造測試結果逾2年。一名前實驗室助理今認罪,他將連同早前已認罪的前上司高級工地實驗室技術員於今午3時判刑。控方今透露,基於造假事件,土木工程拓展署須覆核75萬個測試記錄,以及路政署須聘請專家顧問做測試,額外花費逾5,862萬元公帑。
承認一項串謀詐騙罪的鄺富賢(45歲)為本案第13被告,案情指,土木工程署於2012年興建港珠澳大橋工程項目,成立小蠔灣工務區域試驗所,外判予嘉科工程顧問有限公司,嘉科全面負責測試數據及結果完整、有效、準確及可靠。第13被告被指派到試驗所工作,其中負責混凝土測試,以量度混凝土的抗壓強度。
自約2013年起,由於試驗所工作繁重及人手短缺,土木工程署的首席技術員發現混凝土測試未能在指定時間內完成,遂詢問首被告時任高級工地實驗室技術員麥培盛,此後麥知悉有測試未在指定時間內完成,會著有關職員「弄妥」問題。一些實驗室職員發現可操縱連接壓力測試機電腦上的日期,改成混凝土測試是在指定日期內完成。
案情續指,第13被告約於2014年首次遇到未能趕及在指定時間內進行混凝土測試,於是他向較資深的實驗室職員尋求解決方法。其中一名職員向第13被告指會「搞返好啲嘢」,及向第13被告示範操控時間的方法。
直至2016年,若有混凝土測試未能在指定時間內完成或因技術水平差劣而致測試不合格,第13被告便在操控時間或沒有操控時間下,虛假地模擬有關測試,意圖令沒有按照規定程序進行的測試獲發認許測試報告。報告均由首被告檢查及簽署,第13被告與其他實驗室職員故意作出該欺詐行為,以進行不誠實勾當,欺騙兩名土木工程署職員。
案情又指於2016年7月,土木工程署職員發現,記錄單上的測試日期和時間有異常情況,查問下兩名實驗室職員承認造假而揭發案件。
第13被告的代表律師求情指,被告為求方便而犯案,他只是基層員工,在本案並無任何金錢上得益。
同案另外15名不認罪的被告,包括前工地實驗室技術員余維德、李詠暉、趙志興、薛家俊、陳銳鏗、姚宇峰、潘家偉、葉德杰、吳汶鴻、張嘉明、黎榮發,及前實驗室助理謝德禮、李志勤、陳志成、郭文輝,年齡介乎23至58歲,已排期至明年1月8日受審。